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止痒。主治湿疹、皮炎、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瘙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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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牡丹皮、黄柏、生地、海螵蛸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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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同五洲通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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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19 |
国药准字H20067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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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痒。主治湿疹、皮炎、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瘙痒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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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月经干净后起服,15天为一疗程。 |
口服, 成人一次0.5g(1片),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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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消化不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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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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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痒。主治湿疹、皮炎、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瘙痒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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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月经量多服药5天出血不减少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