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时邪感冒、高热不退、头痛眩晕、咳嗽、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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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盐酸乙胺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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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灵峰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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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296 |
国药准字H44023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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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时邪感冒、高热不退、头痛眩晕、咳嗽、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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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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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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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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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热、时邪感冒、高热不退、头痛眩晕、咳嗽、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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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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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