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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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药、石椒草、芦根、桑叶、菊花、枇杷叶、甘草、薄荷油。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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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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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423 |
国药准字H20113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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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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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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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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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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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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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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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