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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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盐酸乙胺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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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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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27 |
国药准字H44023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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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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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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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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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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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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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