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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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化学名称: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分子式:C8H12N4O5 分子量:2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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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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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27 |
国药准字H20059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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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
流感、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病毒感染、流行性出血热、手足口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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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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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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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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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
流感、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病毒感染、流行性出血热、手足口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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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