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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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橘红、麻黄、桔梗、川贝母、五味子(醋蒸)、茯苓、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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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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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27 |
国药准字Z37020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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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
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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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2克,一日2次。十岁以下,五十岁以上身体虚弱者减半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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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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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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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
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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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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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