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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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麝香草酚、香茅油、冬青油、松节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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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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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27 |
ZC201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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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
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酸痛,骨节疼痛,蚊虫叮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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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外用,搽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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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可口服,小儿及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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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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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排脓消肿;主治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咽喉炎、鼻炎、尿路感染、皮肤感染等。 |
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筋骨酸痛,骨节疼痛,蚊虫叮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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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