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感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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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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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黄芩、荆芥、防风、板蓝根、青蒿、桔梗、甘草。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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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成城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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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77 |
国药准字H1998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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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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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30克,一日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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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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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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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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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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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