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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化瘀颗粒

金鸡化瘀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望奎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炎、带下、痛经、月经失调、产后瘀血腹痛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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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化瘀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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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金鸡化瘀颗粒
金鸡化瘀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主要成分

金银花、黄芩、蒲公英、紫花地丁、皂角刺、赤芍、鸡血藤、三棱、川芎、延胡索、香附、王不留行。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分子式C8H9NO2,化学名是N-(4-羟基苯基)乙酰胺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望奎制药有限公司

幸福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485

HC200900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炎、带下、痛经、月经失调、产后瘀血腹痛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适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牙痛及痛经等;也可用于退热,如感冒发热等。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成人·常规剂量·口服给药一次0.3-0.6g,一日4次或每4小时1次;一日不宜超过2g。用于退热时疗程通常不超过3日,用于镇痛时疗程不宜超过10日。缓释片用法:一次0.65-1.3g(即1-2片),每8小时1次。一日不超过4g(即6片)。·肌内注射一次0.15-0.25g。用于退热时疗程通常不超过3日,用于镇痛时疗程不宜超过10日。·直肠给药一次0.3g,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1次。24小时内不超过1.2g。儿童·常规剂量·口服给药一次10-15mg/kg或一日1.5g/m☆2☆(分次服),每4-6小时1次。3-12岁小儿每24小时不超过5次,疗程不超过5日。·直肠给药3-12岁小儿,一次0.15-0.3g,一日1次。

副作用

经期、孕期、哺乳期或月经过多者禁用。

(1)对本药过敏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3)酒精中毒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成分

盆腔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炎、带下、痛经、月经失调、产后瘀血腹痛等妇科炎症性疾病。

适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牙痛及痛经等;也可用于退热,如感冒发热等。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慢性盆腔炎证属湿热蕴结,气滞血瘀型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4.身体虚弱者慎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少女、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8.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9.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10.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药通常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人(小于5%)在服用本药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2.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3)酒精中毒者。3.慎用(1)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2)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3)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应严格控制使用本药)。(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者(有引起溶血的报道)。(国外资料)4.药物对儿童的影响与葡萄糖醛酸结合是本药在体内生物转化的主要途径,这条途径在婴儿出生数周后形成,故本药在新生儿体内可能排泄缓慢,毒性相对增强。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但国外资料认为,本药对儿童并无特殊影响。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间长期使用已有引起新生儿肾衰竭的报道。故孕妇应慎用。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虽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药及其代谢产物排出,但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7.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出现假性低值,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无影响。(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出现假性高值。(3)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出现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4)肝功能试验:单次大剂量应用(大于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一日用量大于3-5g)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5)使用YSI葡萄糖分析仪时可出现假阳性结果。8.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给药前应注意检查肝、肾功能,对长期较大剂量用药者应定期复查(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