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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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苯甲酸钠。 |
本品为溴化二甲基苄基烃铵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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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康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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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62 |
国药准字H61023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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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用于皮肤、黏膜和小面积伤口的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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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外用,使用前应稀释,即配即用。皮肤消毒使用0.1%溶液,创面黏膜消毒用0.01%溶液。稀释方法:0.1%溶液:取该药品1份,加纯化水或清水50份;0.01%溶液:取该药品1份加纯化水或清水50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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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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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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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用于皮肤、黏膜和小面积伤口的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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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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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该药品为外用消毒防腐药,切忌内服。2.不得用塑料或铝制容器贮存。3.低温时可能出现混浊或沉淀,可置于温水中加温,振摇使溶后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