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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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苯甲酸钠。 |
汞溴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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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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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62 |
国药准字H37022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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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用于粘膜及小创面的消炎抗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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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外用。取本品涂搽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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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
汞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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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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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用于粘膜及小创面的消炎抗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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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使皮肤染上洋红色,有时可产生局部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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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含有机汞的消毒药,在酸性液中可析出。 2.不可与碘酊同时涂用。 3.不可入口。 4.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以防汞剂吸收中毒。 5.长期连续使用可影响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