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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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苯甲酸钠。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酞丁安,化学名称为:3-邻苯二甲酰亚氨基-2-氧代丁醛-1,2-双缩氨基硫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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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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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62 |
国药准字H3702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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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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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外用。涂患处,用于治疗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时,一日3次;用于治疗浅表真菌感染时,早晚各一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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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
对酞丁安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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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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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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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有局部瘙痒刺激反应,如皮肤红斑、丘疹及刺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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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育龄妇女慎用。2使用时注意勿入口内和眼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