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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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苯甲酸钠。 |
奥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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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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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62 |
国药准字H2001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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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滴虫性阴道炎、阿米巴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阴道嗜血杆菌性阴道炎、厌氧菌感染、原虫感染、贾第虫病、毛滴虫感染、厌氧菌感染引起的口腔感染、幽门螺杆菌相关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牙周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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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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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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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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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滴虫性阴道炎、阿米巴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阴道嗜血杆菌性阴道炎、厌氧菌感染、原虫感染、贾第虫病、毛滴虫感染、厌氧菌感染引起的口腔感染、幽门螺杆菌相关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牙周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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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高剂量治疗或治疗时间超过10天时,应定时进行临床监测。2、对于有既往血液病史或重复治疗的患者应检查其治疗前后的白血球数量。3、对于患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采用奥硝唑进行治疗时可能导致病情恶化。若出现周围神经病变、运动失调、眩晕或神经错乱等情况。应停止治疗。4、使用奥硝唑进行的治疗可能加重现有的念珠菌感染。如有必要,必须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5、血液透析患者,在药物半衰期内需进行血药浓度的监测,血液透析之前或后需适当调节剂量。6、对接受锂离子治疗的患者,咪唑类药物达到一定浓度时,必须检测锂离子浓度以及肌酐值和电解质水平。7、服奥硝唑片期间患者会产生嗜睡、头晕、震颤、僵硬、动作不协调、癫痫发作或短暂的意识障碍等反应。用药前应提醒患者注意,特别是车辆驾驶员和机器操作人员等。8、奥硝唑可影响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测定值通常偏低。9、奥硝唑片需放至儿童不能接触到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