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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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苯甲酸钠。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依诺沙星。 化学名称: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1,8-萘啶-3-羟酸倍半水合物。 分子式:C15H17FN4O3·1H2O 分子量:34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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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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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62 |
国药准字H2008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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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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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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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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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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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胃肠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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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食物同服可能影响本品的口服吸收。宜空腹服用或进餐前至少1小时,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本品。胃酸的减少也可能使本品口服后吸收减少。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肝功能严重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清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