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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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苯甲酸钠。 |
本品含氨基比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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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万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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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62 |
国药准字H22025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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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解热镇痛、缓解头痛、偏头痛、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牙痛、感冒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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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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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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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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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解热镇痛、缓解头痛、偏头痛、神经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牙痛、感冒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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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能耐受非甾体类抗炎药或大剂量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者年老有胃肠出血史溃疡史或同时使用糖皮质激素抗凝血药者易造成胃肠道损害应慎用,年老伴心肝肾等并发症使用利尿剂者使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氨基比林可引起粒细胞减少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本品应注意检查血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