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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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苯甲酸钠。 |
金银花、连翘、荆芥、牛蒡子、淡竹叶、淡豆豉、芦根、桔梗、薄荷素油、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马来酸氯苯那敏等1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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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宁市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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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62 |
国药准字Z20026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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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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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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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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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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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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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有西药成分,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对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2.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