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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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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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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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38 |
国药准字H1999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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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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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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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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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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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
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其他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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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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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