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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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 化学名:(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分子式:C16H19N3O4S 分子量:34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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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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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38 |
国药准字H44020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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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其他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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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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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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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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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耳鼻喉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其他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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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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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