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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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0.1g,氨基比林0.15g,马来酸氯苯那敏0.0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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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福尔泰药业有限公司(原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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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38 |
国药准字H22025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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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
流感、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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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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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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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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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
流感、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偏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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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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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本品后避免驾驶机动车,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者,应立即停药。 3.肾功能障碍,心、脑血管病者、反复发作湿疹样皮疹病史者。末梢水肿者慎用。 4.消化道溃疡病、青光眼、甲亢、高血压病、前列腺肥大者慎服。 5.本品不宜用于下呼吸道感染或哮喘发作患者。 6.本品含氨基比林不宜过量、长期服用,否则可致粒细胞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