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金银花、石膏、蜜麻黄、炒苦杏仁、黄芩、连翘、浙贝母、知母、牛蒡子、青蒿、薄荷、甘草。 |
|
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聚协昌(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38 |
国药准字Z2016000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
外感风热、温病初期、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轻型新冠肺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成分 |
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
外感风热、温病初期、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轻型新冠肺炎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运动员及脾胃虚寒者慎用。2.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9.1℃,或血WBC>11.0×109/L,或中性粒细胞>75%,或重症流感者。3.既往有肝脏病史或用药前肝功能异常者慎用。4.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6.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龄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