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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枣祛寒颗粒

姜枣祛寒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沈阳康达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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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风寒感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白、胃寒呕吐、腹痛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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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枣祛寒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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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姜枣祛寒颗粒
姜枣祛寒颗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主要成分

干姜、大枣。辅料为甜菊素、蔗糖、糊精。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生产企业

沈阳康达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415

国药准字H2010331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风寒感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白、胃寒呕吐、腹痛腹泻。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口服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①新生儿及3个月以内婴儿。按阿莫西林计算,按体重一次15mg/kg,每12小时1次。②体重≤40kg的小儿。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风寒感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白、胃寒呕吐、腹痛腹泻。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药理作用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