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感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白、胃寒呕吐、腹痛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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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干姜、大枣。辅料为甜菊素、蔗糖、糊精。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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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康达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永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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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415 |
国药准字H20083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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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感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白、胃寒呕吐、腹痛腹泻。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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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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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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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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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寒感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白、胃寒呕吐、腹痛腹泻。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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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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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