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感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白、胃寒呕吐、腹痛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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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干姜、大枣。辅料为甜菊素、蔗糖、糊精。 |
穿心莲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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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康达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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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415 |
国药准字Z2013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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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感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白、胃寒呕吐、腹痛腹泻。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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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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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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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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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寒感冒、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白、胃寒呕吐、腹痛腹泻。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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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皮疹、恶心、腹泻、头晕、瘙痒、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文献报道及病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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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胃虚寒大便溏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