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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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滑石、甘草、朱砂。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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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泉州市灵源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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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417 |
国药准字H3702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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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
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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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调服或煎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次0.5g一日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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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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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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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暑湿证、湿热泄泻、小便不利、口干舌燥、暑热烦渴、痱子、疖肿。 |
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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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婴幼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