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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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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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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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960 |
国药准字H37020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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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
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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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十岁每次20~30毫升,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5g一日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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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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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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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
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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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