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
头孢克洛 |
|
生产企业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960 |
国药准字H1096000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十岁每次20~30毫升,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