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涕、乏力、肌肉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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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独活、羌活、人参等。 |
大蒜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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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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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07 |
国药准字H32025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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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涕、乏力、肌肉酸痛。 |
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如肺部和消化道霉菌感染、白色念珠球菌菌血症、急慢性菌痢、急慢性肠炎、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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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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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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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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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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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咽痛、鼻塞、流涕、乏力、肌肉酸痛。 |
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如肺部和消化道霉菌感染、白色念珠球菌菌血症、急慢性菌痢、急慢性肠炎、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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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多种球菌、百日咳杆菌、白喉杆菌、痢疾杆菌、伤寒及副伤寒杆菌、大肠杆菌、结核杆菌等有抑制和杀菌作用。对真菌感染有抑制作用。对阿米巴原虫、阴道滴虫、蛲虫等也有抑制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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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 3.服药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 |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