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喘、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炎、感冒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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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炒)、前胡、百部(蜜炙)、麻黄(蜜炙)、桔梗、苦杏仁(炒)、紫苏子(炒)、清半夏等味。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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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清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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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0103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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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喘、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炎、感冒引起的咳嗽。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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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口服。每次20-25毫升,每日三次。(儿童)用量: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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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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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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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气喘、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炎、感冒引起的咳嗽。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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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延长氨水引发小鼠咳嗽的潜伏期,可增加小鼠支气管酚红的排出量,可降低酵母致热大鼠的体温,提示本品有一定的镇咳、祛痰、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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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