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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咳静颗粒

百咳静颗粒

处方 非医保

湖北清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喘、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炎、感冒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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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咳静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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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百咳静颗粒
百咳静颗粒
尼美舒利片
尼美舒利片
主要成分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炒)、前胡、百部(蜜炙)、麻黄(蜜炙)、桔梗、苦杏仁(炒)、紫苏子(炒)、清半夏等味。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1

生产企业

湖北清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0103

国药准字H200002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咳嗽、痰多、气喘、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炎、感冒引起的咳嗽。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用量:口服。每次20-25毫升,每日三次。(儿童)用量:口服。1-2岁:每次1.5克;3-5岁:每次2.5克;6-14岁:每次3-5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成分

咳嗽、痰多、气喘、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肺炎、感冒引起的咳嗽。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药理作用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延长氨水引发小鼠咳嗽的潜伏期,可增加小鼠支气管酚红的排出量,可降低酵母致热大鼠的体温,提示本品有一定的镇咳、祛痰、解热作用。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注意事项

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