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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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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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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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雪枫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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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16 |
国药准字H1302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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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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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2~4袋),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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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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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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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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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