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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非处方 医保

安徽省雪枫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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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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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头孢克洛

生产企业

安徽省雪枫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416

国药准字H1096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禁忌

成分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