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头痛发热、咳嗽痰多、鼻塞流涕、口干舌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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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淡豆豉、淡竹叶、桔梗、甘草、荆芥油、薄荷油。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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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华葆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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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37 |
国药准字H4202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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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头痛发热、咳嗽痰多、鼻塞流涕、口干舌燥。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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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3次。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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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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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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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头痛发热、咳嗽痰多、鼻塞流涕、口干舌燥。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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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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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