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咳嗽、头痛、发热、咽痛、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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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桑叶、菊花、连翘、苦杏仁、桔梗、芦根、薄荷油、甘草。 |
大蒜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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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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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056 |
国药准字H32025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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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热感冒、咳嗽、头痛、发热、咽痛、鼻塞。 |
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如肺部和消化道霉菌感染、白色念珠球菌菌血症、急慢性菌痢、急慢性肠炎、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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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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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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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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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热感冒、咳嗽、头痛、发热、咽痛、鼻塞。 |
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如肺部和消化道霉菌感染、白色念珠球菌菌血症、急慢性菌痢、急慢性肠炎、百日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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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多种球菌、百日咳杆菌、白喉杆菌、痢疾杆菌、伤寒及副伤寒杆菌、大肠杆菌、结核杆菌等有抑制和杀菌作用。对真菌感染有抑制作用。对阿米巴原虫、阴道滴虫、蛲虫等也有抑制杀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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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