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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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橘红、麻黄、桔梗、川贝母、五味子(醋蒸)、茯苓、细辛、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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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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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675 |
国药准字H20113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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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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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2克,一日2次。十岁以下,五十岁以上身体虚弱者减半服。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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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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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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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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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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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