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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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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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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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54 |
国药准字H2102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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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咳嗽。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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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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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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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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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咳嗽。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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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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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