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腹泻、带状疱疹等病毒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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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蜂蜜、蔗糖、防腐剂(羟苯甲腊、羟苯乙脂)。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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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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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17 |
国药准字H20066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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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腹泻、带状疱疹等病毒性疾病。 |
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重症监护患者、接受放疗、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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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
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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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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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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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腹泻、带状疱疹等病毒性疾病。 |
本品适用于以下真菌病: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形式的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如腹膜、心内膜、肺及泌尿道感染。也可用于恶性肿瘤、重症监护患者、接受放疗、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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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依中医泻火验方中的“白虎汤”和“清瘟败毒饮”为基础改进而成,属清热凉血、泻火救阴、解毒开窍的排毒重剂方剂。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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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14.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加服其他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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