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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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姜制)、陈皮、枳壳(麸炒)、桔梗、甘草、木香、大枣、生姜。 |
本品主要成分是:甲氧苄啶。 【成份】 化学名:5[(3,4,5-三甲氧基苯基)甲基]-2,4-嘧啶二胺 分子式:C14H18N4O3 分子量:29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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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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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76 |
国药准字H4402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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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细菌性痢疾、伤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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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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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食油腻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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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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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细菌性痢疾、伤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皮肤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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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2.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周围血象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3.本品可空腹服用,如有胃肠道刺激症状时也可与食物同服。4.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本品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每日1次,使用3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5.在无尿患者,本品的半衰期可自l0小时左右延长至20~50小时。本品可经血液透析清除,故在透析后需补给维持量的全量;腹膜透析对本品自血中清除无影响。6.若与磺胺甲唑(SMZ)合用,两者的剂量比为1∶5(TMP∶SMZ)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