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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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姜制)、陈皮、枳壳(麸炒)、桔梗、甘草、木香、大枣、生姜。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辅料为预胶化淀粉,黄原胶,甘油,蔗糖,无水枸橼酸,苯甲酸钠,吐温80,食用色素,食用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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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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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76 |
国药准字H20000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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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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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3次。 |
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2-3岁 12-14公斤 1次3毫升 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4--6岁 16-20公斤 1次5毫升 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7--9岁 22-26公斤 1次8毫升 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岁 28-32公斤 1次10毫升 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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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食油腻辛辣。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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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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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六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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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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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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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