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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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姜制)、陈皮、枳壳(麸炒)、桔梗、甘草、木香、大枣、生姜。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粉状纤维素、预胶化淀粉、淀粉甘醇酸钠、微晶纤维素、淀粉、硬脂酸镁、欧巴代和棕榈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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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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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76 |
国药准字H200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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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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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每6小时1~2片,24小时不超过8片;6~12岁儿童每6小时1片,24小时不超过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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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食油腻辛辣。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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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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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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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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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口服后胃肠道吸收,0.5-2小时血药浓度达到峰值,作用3-4小时。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胡鼻部粘膜出血,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产生镇咳作用,口服后30分钟起效,作用持续6小时。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感冒所致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口服后15-60分钟起效,作用可维持4-6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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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诲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运动员慎用。 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