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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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姜制)、陈皮、枳壳(麸炒)、桔梗、甘草、木香、大枣、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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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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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76 |
国药准字H4502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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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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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2-3次。 |
口服。镇痛,成人一次2~4片;助眠,成人一次1~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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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食油腻辛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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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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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风寒、咳嗽痰多、胸闷呕逆、头身疼痛、乏力气短。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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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麻醉性镇痛药,具有镇痛、镇静、催眠及安定作用,镇痛作用较一般解热镇痛药强,服药后10分钟出现镇痛作用,可维持2-5小时,对胃肠道系统引起的钝痛有良好的止痛效果,对外伤等剧痛效果差。对于月经痛有效,对于失眠尤其是因疼痛引起的失眠更为适宜,醒后无后遗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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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3.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