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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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辣椒碱,化学名称:(反)-N-[(4-羟基-3-甲氧基苯基)-甲基]-8-甲基-6-壬烯基酰胺。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2NO3 分子量:305.41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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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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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89 |
国药准字H2009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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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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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取适量用棉签均匀涂于患处,并轻轻按摩使药物被皮肤完全吸收。一般情况下,每次1-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每日3~4次。如果药物用于手部区域,涂药后30分钟方可洗手。 |
口服,一次250mg~500mg(1~2袋),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效果更佳),连续服用3个月,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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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性皮肤者禁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涨和腹泻。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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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使用前需向医师咨询。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无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经验,故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试验中,没有观察到对本品生殖功能和哺乳的不良影响。但由于缺乏在人体的研究,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在权衡利弊后使用本品。怀孕头3个月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没有做过本品对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因此没有关于儿童的推荐剂量。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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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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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辣椒碱主要是通过影响C型感觉神经元上的神经传导介质P物质的释放、合成和贮藏而起镇痛和止痒作用。P物质是一种十一肽,可把疼痛和瘙痒由外周神经传入脊髓神经和高级中枢神经。局部外用辣椒碱作用于外周神经轴突。导致来自所有神经元(外周和中枢)P物质的减少,从而实现镇痛和止痒的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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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能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请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用药次数用药,但避免长期的大面积使用。 3.请勿与眼睛、粘膜接触,避免接触隐形眼镜,如不慎接触到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4.洗澡、游泳、日光浴或受热前后,不可立即使用本品。 5.用药后请用肥皂和水洗手,以免将手部残留药物接触到眼睛和身体其它敏感部位。 6.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7.如使用本品一周后,局部疼痛仍无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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