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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碱乳膏

辣椒碱乳膏

处方 医保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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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碱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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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辣椒碱乳膏
辣椒碱乳膏
草乌甲素片
草乌甲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辣椒碱,化学名称:(反)-N-[(4-羟基-3-甲氧基苯基)-甲基]-8-甲基-6-壬烯基酰胺。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2NO3 分子量:305.41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生产企业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089

国药准字H200574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用法用量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取适量用棉签均匀涂于患处,并轻轻按摩使药物被皮肤完全吸收。一般情况下,每次1-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每日3~4次。如果药物用于手部区域,涂药后30分钟方可洗手。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性皮肤者禁用。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使用前需向医师咨询。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无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经验,故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成分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药理作用

辣椒碱主要是通过影响C型感觉神经元上的神经传导介质P物质的释放、合成和贮藏而起镇痛和止痒作用。P物质是一种十一肽,可把疼痛和瘙痒由外周神经传入脊髓神经和高级中枢神经。局部外用辣椒碱作用于外周神经轴突。导致来自所有神经元(外周和中枢)P物质的减少,从而实现镇痛和止痒的功效。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能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请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用药次数用药,但避免长期的大面积使用。 3.请勿与眼睛、粘膜接触,避免接触隐形眼镜,如不慎接触到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4.洗澡、游泳、日光浴或受热前后,不可立即使用本品。 5.用药后请用肥皂和水洗手,以免将手部残留药物接触到眼睛和身体其它敏感部位。 6.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7.如使用本品一周后,局部疼痛仍无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