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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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辣椒碱,化学名称:(反)-N-[(4-羟基-3-甲氧基苯基)-甲基]-8-甲基-6-壬烯基酰胺。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2NO3 分子量:305.41 |
三七、川芎、延胡索、白芍、威灵仙、葛根、羌活。辅料为糊精、倍他环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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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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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89 |
国药准字Z1999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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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胳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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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取适量用棉签均匀涂于患处,并轻轻按摩使药物被皮肤完全吸收。一般情况下,每次1-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每日3~4次。如果药物用于手部区域,涂药后30分钟方可洗手。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两周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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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性皮肤者禁用。 |
过敏体质患者在用药期间可能有皮疹、瘙痒出现,停药后会逐渐消失,一般不需要作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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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使用前需向医师咨询。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无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经验,故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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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胳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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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辣椒碱主要是通过影响C型感觉神经元上的神经传导介质P物质的释放、合成和贮藏而起镇痛和止痒作用。P物质是一种十一肽,可把疼痛和瘙痒由外周神经传入脊髓神经和高级中枢神经。局部外用辣椒碱作用于外周神经轴突。导致来自所有神经元(外周和中枢)P物质的减少,从而实现镇痛和止痒的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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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能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请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用药次数用药,但避免长期的大面积使用。 3.请勿与眼睛、粘膜接触,避免接触隐形眼镜,如不慎接触到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4.洗澡、游泳、日光浴或受热前后,不可立即使用本品。 5.用药后请用肥皂和水洗手,以免将手部残留药物接触到眼睛和身体其它敏感部位。 6.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7.如使用本品一周后,局部疼痛仍无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与茶同饮。 2.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消化道溃疡及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为避免开水烫伤,请用温水冲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