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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碱乳膏

辣椒碱乳膏

处方 医保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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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碱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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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辣椒碱乳膏
辣椒碱乳膏
尼美舒利胶囊
尼美舒利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辣椒碱,化学名称:(反)-N-[(4-羟基-3-甲氧基苯基)-甲基]-8-甲基-6-壬烯基酰胺。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2NO3 分子量:305.41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生产企业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089

国药准字H1999114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取适量用棉签均匀涂于患处,并轻轻按摩使药物被皮肤完全吸收。一般情况下,每次1-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每日3~4次。如果药物用于手部区域,涂药后30分钟方可洗手。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性皮肤者禁用。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儿童,使用前需向医师咨询。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无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经验,故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故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成分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理作用

辣椒碱主要是通过影响C型感觉神经元上的神经传导介质P物质的释放、合成和贮藏而起镇痛和止痒作用。P物质是一种十一肽,可把疼痛和瘙痒由外周神经传入脊髓神经和高级中枢神经。局部外用辣椒碱作用于外周神经轴突。导致来自所有神经元(外周和中枢)P物质的减少,从而实现镇痛和止痒的功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能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请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用药次数用药,但避免长期的大面积使用。 3.请勿与眼睛、粘膜接触,避免接触隐形眼镜,如不慎接触到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 4.洗澡、游泳、日光浴或受热前后,不可立即使用本品。 5.用药后请用肥皂和水洗手,以免将手部残留药物接触到眼睛和身体其它敏感部位。 6.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7.如使用本品一周后,局部疼痛仍无缓解,请向医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