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缓解下述疾患的自觉症状及体征:脑颈部癌、脑瘤、肺癌、消化道癌(胃癌、结肠/直肠癌、食管癌),恶性淋巴瘤和白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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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尼莫司汀. |
艾曲泊帕乙醇胺。化学名称:3-{(2Z)-2-[1-(3,4二甲苯基-3甲基-5-氧-1,5二氢-4H-吐唑-4-亚基]肼基)-2‘-羟基-3-二苯羧酸-2氨基乙醇(1:2);分子式:C25H22N4O4.2(C2H7NO);分子量:5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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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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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604 |
H20170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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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缓解下述疾患的自觉症状及体征:脑颈部癌、脑瘤、肺癌、消化道癌(胃癌、结肠/直肠癌、食管癌),恶性淋巴瘤和白血病等。 |
本品适用于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18周岁)。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使血小数升高并减少或防止出血。本品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ITP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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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常用剂量:2-3mg/kg体重/次,用时以注射用水溶解(5mg/ml),静注。其后根据周围血象停药4-6周,或2mg/kg体重/次,静脉给药,隔1周再给一次,2-3周后,其后根据周围血象停药4-6周。。本品配制成溶液后应立即使用。 |
应采用能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50.000/ul的最低剂量。基于用药后血小板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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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述患者慎重用药: 1肝功能损害患者。 2肾功能损害患者。 3合并感染的患者。 4水豆患者(有时出现致死性全身障碍)。 副作用:详见相关医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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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因代谢系统尚未成熟,易出现不良反应(如白细胞减少),故应注意观察,慎重给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据报道,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尚未确立哺乳期用药的安全性,故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通常,高龄者生理功能降低,故应减量并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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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缓解下述疾患的自觉症状及体征:脑颈部癌、脑瘤、肺癌、消化道癌(胃癌、结肠/直肠癌、食管癌),恶性淋巴瘤和白血病等。 |
本品适用于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18周岁)。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使血小数升高并减少或防止出血。本品仅用于因血小板减少和临床条件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ITP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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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抗肿瘤作用: (1)对小鼠白血病L-1210显示很高的抗肿瘤活性。 (2)对小鼠移植肿瘤具有很广的抗肿瘤谱。对淋巴细胞白血病L1210,粒细胞白血病C-1498,浆细胞瘤X-5563(腹水型),欧利希氏腹水癌,硬膜肉瘤MS-147显示卓越效果。 (3)本剂对淋巴细胞白血病L1210及甲基胆蒽诱发恶性神经胶质瘤细胞的脑内移植小鼠,有延命效果。 2作用机制:主要作用机制是使细胞内DNA烷化而使DNA低分子化,抑制DNA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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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下或肌肉注射。 2.静脉用药时,若药液漏于血管外,则有时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坏死,故慎重注射以免药液漏于血管外。 3.本品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溶解后应速使用。 4.与他剂混合,有时会引起变化,故注意。一般注意:1.有时迟缓性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副作用,给药后至少六周应每周进行临床检验(如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察),充分观察患者症状。若发现异常,应减少用量或停药等适切处置。另外,长期用药会加重副作用呈迁延性推移,因此慎重用药。2.充分注意感染疾患,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3.小儿用药应慎 |
肝毒性:本品可引起肝胆实验室检查异常、严重肝毒性和潜在致命性肝损伤。慢性成人ITP受试者接受本品治疗的临床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氯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间接胆红素升高(参见不良反应)。临床研究表明,与白人相比,接受瑞弗兰(艾曲泊帕乙醇胺片)治疗的ITP患者中,亚洲人种更频繁报告肝胆实验室检查异常,符合药物性肝损伤(DL)筛选标准的亚洲受试者比例高于白人受试者。这些结果大多为轻度(1-2级),具有可逆性,并且无提示肝功能损害的显著临床症状。对成人慢性ITP患者进行的3项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安慰剂组1名患者和艾曲泊帕乙醇胺组的1名患者出现4级肝功能检查异常。开始本品治疗前,测定血清ALT、AST和胆红素水平,剂量调整期间每2周测定一次,达到稳定剂量后。每月测定一次。本品可抑制UDP葡萄糖醛酸基转移酶(UGT)1A1和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OATP)1B1,可由此导致高间接胆红素血症。如果胆红素水平升高,应进行胆红素分类检测。应在3-5天内复查并评价血清肝功能检查异常。如果证实肝功能异常,则监测血清肝功能检查指标,直至肝功能指标恢复正常、稳定或者恢复至基线水平。如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