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临床适用症: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首选: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次选: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其他: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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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1-(四氢-2-呋喃基)-5-氟-2,4(1H,3H)-嘧啶二酮。 |
斑蝥、刺五加、莪术、熊胆粉、人参、三棱、山茱萸、甘草、黄芪、半枝莲、女贞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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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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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616 |
国药准字Z20013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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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临床适用症: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首选: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次选: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其他: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 |
破血消瘀,攻毒蚀疮。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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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用药。一次500mg(1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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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偶见消化道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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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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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临床适用症: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首选:结肠癌、直肠癌、大肠癌、胃癌、食道癌.次选:头颈癌、乳腺癌、源发性肝癌.其他:肺癌、胰腺癌、前列腺癌。 |
破血消瘀,攻毒蚀疮。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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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在体内经肝脏活化逐渐转变为氟尿嘧啶而起抗肿瘤作用。能干扰和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主要作用于S期,是抗嘧啶类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其作用机制、疗效及抗瘤谱与氟尿嘧啶相似,但作用持久,吸收良好,毒性较低。化疗指数为氟尿嘧啶的2倍,毒性仅为氟尿嘧啶的1/4~1/7。慢性毒性试验中未见到严重的骨髓抑制,对免疫的影响较轻微。 |
药效学实验证明:本品具有抑制癌细胞增生的作用。对小鼠H22实体瘤有显著抑制作用,对小鼠肝癌H22腹水瘤的生存期有显著抑制作用;对接种H22实体瘤小鼠溶血素抗体有显著提高作用,增强H22实体瘤小鼠淋巴细胞转化率,增强免疫功能,显著升高白细胞;提高耐缺氧抗疲劳作用,改善血液微循环;与抗肿瘤药5-fu或环磷酰胺等合用,明显提高抑瘤率,有显著增效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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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骨髓抑制:可使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停药后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炎、腹痛、腹泻、便血等。 3肝功能不全、贫血、体弱者慎用;孕妇慎用或不用。 4尚可引起口腔炎、皮炎、脱发、肝肾损害及对心肌功能影响。 |
本品为抗癌药物;成人按说明书服用或遵医嘱;儿童遵医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