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肝癌、食管癌、喉癌、肺癌、宫颈癌等细胞株的形态或增殖有破坏和抑制作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主要活性成分为去甲斑蝥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吉非替尼。化学名称:N-(3-氯-4-氟苯基)-7-甲氧基-6-(3-吗啉丙氧基)喹唑啉-4-胺。 |
|
生产企业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65 |
国药准字H2019336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肝癌、食管癌、喉癌、肺癌、宫颈癌等细胞株的形态或增殖有破坏和抑制作用。 |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肾细胞癌、乳腺癌、食管癌 |
|
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取本品,用适量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次10~30mg或遵医嘱。静脉滴注时用适量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滴入。 2、肝动脉插管。取本品,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一次10~30mg,一日2次。1个月为一个疗程,一般持续2~3个疗程。, 3、瘤内注射。取本品,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一次10~30mg,每周1次,4次为一个疗程,可持续4个疗程。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
|
成分 |
对肝癌、食管癌、喉癌、肺癌、宫颈癌等细胞株的形态或增殖有破坏和抑制作用。 |
非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头颈部肿瘤、肾细胞癌、乳腺癌、食管癌 |
|
药理作用 |
本品体外试验,对肝癌、食管癌、喉癌、肺癌、宫颈癌等细胞株的形态或增殖有破坏或抑制作用。体内试验,对小鼠艾氏腹水癌、肉瘤-180及肝癌实体型有一定的抑制效力,可提高腹水肝癌H22小鼠癌细胞线粒体的呼吸控制率及溶酶体酶活性,干扰癌细分裂,阻断于M期,并影响其周期运行速度。本品可使癌细胞骨架破坏(微丝、微管),影响癌细胞超微结构,导致线粒体,微绒毛及质膜损伤等。能抑制癌细胞DNA合成,但对正常骨髓细胞不抑制,并能升高白细胞。 |
||
注意事项 |
1.静脉给药时,注意避免药液漏出血管壁外。 2.溜内注射时,防止药液溢出瘤体外。 3.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出现体温增高、使用高剂量应注意体温的改变。若体温升高,可对症处理。 4.对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较高剂量。 |
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偶尔可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不良反。伴发先天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肺尘病/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发性肺炎的患者出现这种情况时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气短,咳嗽和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治疗,及时查明原因。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吉非替尼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可谨慎的用于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考虑停药。诱导CYP3A4活性的物质可增加吉非替尼片的代谢并降低其血浆浓度。因此,与CYP3A4诱导剂(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盐类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疗效。已报道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