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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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吗氯贝胺,其化学名为:4-氯-N-[2-(4-吗啉基乙基)]-苯甲酰胺。分子式:C13H17ClN2O2分子量:268.74 |
西洋参、山药、莲子、益智仁、山茱萸、鹿衔草、黄芪、茯苓、大枣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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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海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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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88 |
国药准字B20020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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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失眠、多梦、心悸、头晕、健忘、神疲乏力、烦躁易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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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常用治疗量0.3g/日(2片)~0.45g/日(3片),分2~3次饭后服用;如果有必要,可以第二周加至最大剂量0.6/日(4片)。老年用量酌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两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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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躁狂症患者、嗜铬细胞瘤、甲状腺亢进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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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酌情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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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抑郁症。 |
失眠、多梦、心悸、头晕、健忘、神疲乏力、烦躁易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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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抗抑郁药,其作用是通过可逆性抑制脑内A型单胺氧化酶,从而提高脑内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和5-羟色胺的水平,起到抗抑郁作用,具有作用快,停药后单胺氧化酶活性恢复快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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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2.本品禁止与其它抗抑郁药物同时使用,以避免引起高5-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 3.使用中枢性镇痛药(度冷丁、可待因、美沙芬)、麻黄碱、伪麻黄碱或苯丙醇胺患者禁用本品。 4.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肝、肾功能。 7.由其它抗抑郁药换用本品,建议停药2周后再开始使用本品;氟西汀应停药5周再开始使用本品。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