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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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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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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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806 |
国药准字H5002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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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
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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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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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一次,最好早晨服用。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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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 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大多数临床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异常都是剂量相关的(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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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作为一般原则,孕妇应避免服用利尿药。并且不得采用此类药物来治疗妊娠期出现的生理性水肿。利尿药能引起胎盘缺血,具有损害胎儿生长的风险。哺乳期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吲达帕胺在人乳中排泄)。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且常有肾功能变化,应用本品须加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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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
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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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 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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