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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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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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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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806 |
国药准字H20083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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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
1.原发性高血压。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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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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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高血压:初始剂量为1片(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2片(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调整剂量,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初始剂量为1~2片(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2片(1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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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 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临床试验的经验:由于临床试验进行的条件存在很大差异,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无法与另一种药物在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比较,可能也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观察到的发生率。苯磺酸氨氯地平的安全性在美国等国外的临床研究中有了较为完整的数据,涉及患者超过11000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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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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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 |
1.原发性高血压。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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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肾功能不全时,本品剂量应减少; 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
1.低血压:症状性低血压可能发生,特别是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中。因苯磺酸氨氯地平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苯磺酸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 2.心绞痛加重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可出现心绞痛恶化或发生急性心肌梗死。 3.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因苯磺酸氨氯地平通过肝脏大量代谢,并且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清除半衰期(trn)为56小时,因此苯磺酸氨氯地平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时应缓慢增量。 |